各学院:
为保证寒假期间留校学生的正常学习、实践、科研和生活,维护寒假期间校园秩序,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现将假期学生留校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留校对象
寒假期间,根据学生实际需要,接受学生假期留校的申请,以下学生可以申请寒假留校:
1.参加学校组织的学科竞赛集训及比赛的学生;
2.因在杭州实习和求职需求的2025届毕业生;
3.因导师科研任务需要留校的研究生;
4.因其它原因经审批同意留校的学生。
二、留校手续办理流程
1.留校住宿安排:
留校学生安排在G区公寓37号楼的空寝室住宿。
2.留校住宿时间:
(1)本科生:1月20日上午12:00至2月19日早上08:00,2月19日(正月二十二)所有楼宇开楼;
(2)研究生:1月22日上午12:00至2月10日早上08:00,2月10号(正月十三)研究生楼开楼;
(3)留学生:不封楼,原寝室住宿。
凡此时间段有留校住宿需要的,均需网上申请,没有申请的,视为寒假不留校住宿。
3.网上申请及审核时间安排:
(1)1月2-6日,学生通过钉钉-杭电智慧党建与思政平台提交申请;
(2)1月9日前,经辅导员、所在学院审核,生成留校电子凭证。其中,研究生须在申请中提交导师同意书;
(3)1月10日-15日,留校学生凭留校电子凭证到所在宿舍楼值班室缴纳水电费押金(200元),签订《假期留校学生住宿须知》,领取集中住宿单;
(4)本科生于1月20日,研究生于1月22日,凭集中住宿单到G区领取钥匙,办理入住。
4.电子证明材料:
(1)本科生:竞赛集训(家长知情同意书);实习(家长知情同意书+实习单位证明);学习培训(家长知情同意书+培训缴费发票)。《家长知情同意书》见附件1。
(2)研究生:均需提供《家长知情同意书》《导师同意书》。
注:学生不得提供虚假证明,违规者列入公寓管理失信名单。
三、学校管理要求
1.需要留校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留校申请,经学院审核同意后方可留校。
2.寒假期间学生受控出入校园,学生留校期间原则上不离杭,学生如有正当理由确需外出,需在当日22:30前返校,超过1天的按照请假制度管理。
3.寒假就餐时间与平时一致,餐厅开放文一苑第五餐厅和G区餐厅。
4.寒假期间,留校学生需认真遵守《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的要求,配合管理,如有违规,学校将严格按照规定处理。
四、学院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畅通家校联系。各学院要加强对申请留校事由、时段的审核,严格审批,对留校学生的管理坚持“谁审批,谁负责”,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加强对留校住宿学生的教育和管理。
2.各学院须掌握学生离校及返校时间,密切关注学生寒假的动态。
3.加强学生的日常管理,教育引导确需离校外出的学生,离校期间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自觉注意人身及财产、交通、饮食、消防等安全,引导学生不前往人流密集场所。
4.从严审批,加强留校学生的安全教育。要对留校学生集中进行防诈骗、防食物中毒、防人身伤害、防交通事故、防聚会滋事等安全教育和纪律教育。教育学生要珍惜留校机会,勤奋学习,勇于实践,服从管理,确保安全。
5.加强留校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要组织辅导员、学生干部和党员骨干,对学生宿舍进行一次彻底的安全检查,对影响学生的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清理,对存在的安全事故苗头及时报告,并提出具体解决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