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家教育部、公安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海、空军招飞工作总体安排和年度工作计划, 2013年空军选拔普通高校大学生飞行学员工作即将展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收范围和基本条件
教育部注册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3年应届本科毕业和2011年入校的本科二年级在读男生(均含国防生),未婚。其中,本科毕业生要求当年经省级招生办本科第一批录取(以当年高招办录取名册为准),且毕业时能够获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文凭;二年级在读生要求当年经省级招生办本科第一批、第二批统一录取,且完成规定的学习课程,成绩优良。
年龄:本科毕业生不超过24周岁(1988年6月30日后出生);本科二年级学生不超过22周岁(1990年6月30日后出生)。
民办院校、专升本和音体美特长生不在招飞范围。
身体条件:身高:165—185厘米;体重:52KG以上;视力:按空军标准视力表双眼裸视分别在0.8以上(报名时可参考E字表0.9以上),未做过激光角膜矫正手术;血压:平静血压不超过138/88毫米汞柱;色觉:无色盲、色弱。体征:无文身、刺字。
二、预选报名
大学生对照选拔条件于2012年11月1日前到行政楼811刘老师处报名。学校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五查(身高、体重、视力、血压、色觉),通过者经学校审查同意作为初选对象。
三、初选工作
初选对象持《空军飞行学员报名表》(行政楼811领取)和身份证、学生证,于11月2日上午08:00-11:30,下午14:00-17:00,提前10分钟在杭州市西湖高级中学进行初选体检。初检合格者,由招飞中心发给《招飞全面检测准检证》,领取《空军招收飞行学员预选对象登记表》等。
武装部
2012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