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加强文明寝室建设的若干意见》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文明以止,人文也”的人文理念,人文与法学院于开学初确立了本科生“导师制”,进行了文明寝室建设实施方案的制定、工作分工和动员、学生党员和寝室长座谈、寝室检查、寝室长互相学习等一系列工作,积极开展文明寝室建设工作。
开学至今,学院先后两次召开全体教师会议,结合学院学生人数较少、师资力量相对集中的特点,为学院2012级新生安排导师,讨论并确立《人文与法学院导师制实施方案》,对学生进行个性化指导,实现本科生导师制。
结合导师制的基础,学院还确立《人文与法学院文明寝室建设活动实施方案》,成立文明寝室建设领导小组、各年级文明寝室建设工作实施小组和文明寝室建设的学生督查小组。全面落实学院领导联系的年级、楼层以及每位教师联系的寝室等,明确了各自的职责要求并计划近期开展系列活动推动文明寝室建设。
在文明寝室工作的进行中,学院领导和全体辅导员多次深入学生寝室检查卫生情况,同时充分发挥班委、党员、寝室长的作用,确立党员和班委责任制,定期召开各年级工作实施小组会议,明确工作要求,不断总结,将文明寝室建设工作层层落实。(人文与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