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关于加强文明寝室建设的若干意见
作者:admin  时间:2012-09-17  来源:杭电学生处  点击率:408
为把寝室建设成为重要的育人阵地,现就加强文明寝室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文明寝室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
          学生公寓是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寝室文明程度如何,直接反映学生的精神面貌和个人素质,直接关系学生的身心健康,直接体现学校人才培养和管理水平,直接影响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
近年来,我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学校德育工作的要求,推进思想政治工作进公寓,大力开展公寓文化建设,着力创新学生工作机制,文明寝室建设取得很大成效。但在少数学生寝室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寝室卫生脏、乱、差,寝室关系不和谐,寝室管理松弛,寝室文化淡漠,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应引起高度重视。
我们要充分认识加强文明寝室建设的重要意义,认真落实省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加强文明寝室建设,健全“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工作机制,真正把寝室建设成为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重要阵地。
二、准确把握文明寝室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
深入推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进寝室。把学生工作的重心从教学区向生活区延伸,促进文明寝室建设常态化、规范化、科学化,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品格、操守、信仰,全面提高思想道德素质。
改进方式方法,创新工作载体。以加强寝室卫生管理为切入点,以营造寝室文化氛围为基础,以提升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能力为重点,以完善寝室管理服务体系为保障,以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为目标,着力建设“寝室卫生环境整洁、寝室文化氛围浓郁、寝室服务体系健全、寝室管理职责明晰”的新型学生公寓。
 三、切实加强对文明寝室建设工作的领导
学校把开展文明寝室建设,作为育人和管理工作的重点之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分析,加大对文明寝室建设的投入。
成立文明寝室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与分管后勤的副校长担任组长,党校办、组织部、宣传部、学工部、研工部、人事处、计财处、保卫处、总务处(后勤服务总公司)、网络信息中心、团委等部门负责人和各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学工部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原学生公寓管理中心涉及学生在公寓中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划归学工部。
健全由学工部牵头,后勤、保卫等部门协助,各二级学院为主实施的公寓学生工作体系,明确各部门在文明寝室建设工作中的具体职责。
四、采取有力措施,推进文明寝室建设
建立干部教师联系学生寝室制度。定期深入寝室,开展谈话谈心工作,了解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加强学业指导和思想引领,推进文明寝室建设。校领导每人联系相关学院的1幢公寓楼;学院领导每人联系本学院1个年级所在的楼层。各学院按照每个寝室都有1名教师联系的要求,落实教职工联系寝室制度。
实施以楼宇为中心的项目管理。以每栋楼为中心,由1名入住公寓辅导员、1名生活指导教师、2名优秀研究生组成楼宇项目管理小组,落实学校和学院的工作要求,具体抓好本幢楼学生的教育、管理、服务等工作,努力做到“同住、知情、关心、引导”。
加强公寓硬件建设。按照《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公寓配置标准》对学生公寓逐幢进行标准化改造,建立学生公寓维修基金,开展经常性的检查和维修。完善学生事务办理大厅的功能,配套设置公寓学生工作阵地,根据公寓区资源状况和学生规模,努力实现五有:有学生社团活动室、有党团活动室、有心理辅导室、有体育活动场所和设施、有报栏和户外学习设施等。按照学校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在校园网上建设集教育引导与管理服务于一体的学生公寓管理网上平台,将文明寝室建设情况在网上公布。
实现心理健康服务、学业指导、就业指导进公寓。构建学校、学院、班级、寝室四级学生心理健康服务、学业和就业指导工作网络。学生以寝室为单位,每学年接受一次团体心理健康咨询、学业与就业指导,并建立档案。联系寝室的干部、教师,每学期不少于3次,深入寝室开展谈话谈心工作,加强学业指导和思想引领。继续举办“心理健康月”、“就业文化节”,并将部分活动阵地迁移到公寓。
营造公寓文化氛围。将学生公寓建设成为融“思想教育、行为指导、生活服务、文化熏陶”于一体的第二课堂。继续办好公寓文化节,开展内容丰富、生动活泼的文艺晚会、体育竞赛、知识竞赛、社团活动、美化家园设计等活动,塑造良好的公寓人文环境。以学院、学科文化为基础,培育相应的公寓文化。以特色寝室评比为载体,建设一批学习、理论、学术、科技、文娱、体育、公益等特色寝室。
党团工作进公寓。由校院两级先锋队员担任楼层长,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担任寝室长;标识党员寝室,明确提出学生党员在公寓内的行为要求;入党积极分子在公寓的综合表现,作为组织发展的重要考察意见。把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延伸到学生公寓,以寝室为单位建立团小组;增强基层团组织活力,组织开展“文明寝室创建”创意实践主题团日活动竞赛;改进评优和推优入党制度,把团员在公寓的行为表现作为评优和推优的重要依据之一。
建立学生公寓总值班制度。由学生工作部门、各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参加,负责检查、指导公寓工作,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对公寓内发生的突发或紧急情况,协助处置。
加强宣传引领。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强文明寝室建设工作宣传。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引领作用,着力营造文明寝室建设工作的良好氛围。每年评比表彰500个文明寝室、500名优秀寝室长、50名楼层长,评比表彰20名公寓工作人员、50名公寓导师,总结推广一批文明寝室建设案例。
五、以学院为实施主体推进文明寝室建设
根据学校总体要求,各学院制定文明寝室建设实施计划,形成各自特色,切实加强学生在公寓中的教育、管理和服务。
健全辅导员入住公寓制度。真正走近学生,实现与学生的零距离。原则上1500人以下学院选配1名辅导员、1500人以上学院选配2名辅导员入住。入住公寓辅导员接受学工部和学院双重考核。
建立学生在公寓的操行评定量化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含学生在公寓安全纪律、内务卫生、行为习惯等。学生在公寓内的操行评定占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30%,作为个人评优评奖、推优入党、享受勤助补等的重要依据。
六、充分发挥学生在文明寝室建设中的主体作用
制定《学生寝室管理委员会章程》,加强学生寝室管理委员会的建设。完善“学生寝室管理委员会—学生楼长—学生层长—学生寝室长”的四级公寓管理学生队伍。加强对寝室长的培训,提高其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意识。
文明寝室和特色寝室的建设,充分发挥学生积极性,鼓励学生创意、设计、申报、建设,并参与评比。在积极参与中,增强学生的自律性和文明素养。
吸收学生参与公寓民主管理。充分发挥学生会等学生组织和学生社团的功能,组建“家园护卫队”等相应的志愿服务队伍,设立公寓管理和服务的勤工助学岗位,通过公寓接待日、恳谈会等多种渠道听取学生意见,切实维护学生的权益。
七、强化检查考核,切实取得文明寝室建设的实效
制定《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文明寝室建设考核标准》、《公寓辅导员工作职责及考核细则》、《生活指导教师工作条例及考核细则》等制度。
学院对学生在公寓中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学校实施绩效评估,评估结果纳入年度学生工作考核。对入住公寓的辅导员和生活指导教师,以他们所负责的学生寝室的文明建设情况,为主要考核标准。
建立文明寝室自查、互查、抽查制度。学校成立检查组,每月对各学院文明寝室建设情况进行抽查;各学院每月进行互查。校文明寝室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每次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抽查和互查的结果,作为年底考核、评比的依据。